刑事拘留37天,是一个比较关键的节点,在这期间,如果案件没有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那么这通常意味着以下几种可能性:

1、最理想的情况是,经过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案件证据不足,不足以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警方会主动释放被拘留者。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被拘留者没有违法行为,只是证据不足以支持对其的刑事指控。
2、可能的情况就是案件被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但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可能是因为案件比较复杂,需要更深入的调查或者更多的证据来支持起诉。在这个过程中,被拘留者可能会被继续关押,等待检察院的决定。
3、再者,还有可能是因为被拘留者涉及到多个案件或者多个嫌疑人,需要更长时间来理清各种关系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更长时间的调查和审理。

如果在这37天内没有做出任何决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被拘留者应该被释放。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警方仍然可以重新申请拘留令,继续进行调查。

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并不一定意味着被拘留者有罪或者面临更严重的后果。它只是表示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过程需要更长时间或者更多的证据来支持起诉。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这种情况,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毕竟法律程序复杂,需要专业人员的指导和解释才能确保个人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