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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房屋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文)
来源:网络 | 作者:八通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5-01-09 | 4浏览次数 | 分享到:
房屋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原告:张三,男,198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

原告

房屋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房屋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文)

张三,男,198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号,联系电话

138XXXXXX88。

被告

李四,男,1985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YY小区YY号,联系电话

138YYYYYY99。

案由

房屋法定继承纠纷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ZZ小区ZZ号的房屋享有放弃继承权的权利。

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该房屋继承权金额人民币XX万元。

3.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为兄弟关系,原告的父亲于2024年去世,留有一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ZZ小区的房屋,该房屋为公有财产。在父亲去世后,原告与被告依照法律规定,作为法定继承人,均有权继承该房屋。

原告在父亲生前曾与父亲达成口头协议,明确表示希望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被告。原告在此协议中承诺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并以书面形式表达,然而因父亲去世前未能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后续的继承权问题产生争议。

本案的核心问题为原告是否真正放弃了对房屋的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人可以在法定继承中自愿放弃其继承权。但在本案中,虽然原告与父亲达成了协议,但没有及时形成书面文件,导致现行法律对该房屋的继承权界定存在问题。

原告认为,尽管未进行正式的书面放弃继承权的登记,但原告的意愿和口头协议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的规定,继承权的放弃可以有多种形式,不仅限于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亦需予以考虑。

原告希望法院能够确认其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并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的房屋继承价值,以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

证据材料

1. 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

2. 原告的父亲的死亡证明。

3. 原告与父亲之间的口头协议证明材料(证人证言)。

4.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原告

张三

代理律师

八通律师事务所

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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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房屋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文)

以上为房屋法定继承纠纷的起诉状范文,适用在具体法律问题和案件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法院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希望能够帮助到需要处理继承纠纷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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