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继承的法规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西周,也称为周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大约在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771年间存在。
1、遗嘱继承是指个人在去世前,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财产分配进行安排的一种制度在古代社会,财产继承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不同的朝代和文化都有不同的规定。
2、在西周时期,遗嘱继承规定始于周文王时代
根据史书《史记·周本纪》,周文王是西周朝代的创始人,他在进行国家政权改革的同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改革。遗嘱继承制度的确立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西周时期的遗嘱继承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规定。财产的分配应该遵循孝道原则。根据《礼记·礼运篇》的记载,财产应当先分配给最尊贵的儿子,然后再按照子孙的尊卑顺序进行继承。这个制度主要是为了维护家族的尊严和稳定。
个人可以通过立下遗嘱来规定财产的继承。据《礼记·檀弓·礼运篇》记载:“凡死者,遗制盟书曰"己巳之时,子云象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