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法律形式,它代表着当事双方已就某项事宜达成一致,但尚未完成正式法律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已就协议内容达成共识,但尚未在协议上盖章确认。在法律上,这种形式的协议通常是有效的,但与盖章确认的协议相比,其可执行性和证明力可能略有不同。下面将就此话题展开讨论。
1、就协议的有效性而言,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同样具有约束力
只要双方已就协议内容达成共识,并在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即视为双方对协议的认可和接受。在法律上,双方签署的文件已构成双方的一致意见,因此即使尚未盖章,协议仍然是有效的。
2、尽管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具有约束力,但在面临争议时,其证明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相较于已盖章确认的协议,尚未盖章的协议在证明责任上可能需要双方付出更多的努力。例如,当一方在协议未盖章的情况下,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时,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协议的存在和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双方进行争端解决的难度。
针对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的情况,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加强证据保全和约定明示。在协议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的同时,可以加强相关电子证据的保全,例如保存电子邮件往来、通讯记录等,以备在需要时证明协议的存在和内容。在协议达成后,双方可以通过额外的书面确认或者其他证明方式来进一步明示协议的存在和内容,以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
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在证明和执行上可能需要双方付出更多的努力。因此,建议当事双方在达成协议后,及时采取一些额外的措施来加强证明和明示,以减少潜在的争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