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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依据)
来源:网络 | 作者:八通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5-03-17 | 4浏览次数 | 分享到: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依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在建筑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通常涉及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在建筑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通常涉及工程款支付、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纠纷。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首先需要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定以及管辖权的归属。根据中国法律及相关法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依据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依据)

一、合同约定

建设工程合同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关争议解决的事项,包括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在合同约定中规定了专属管辖权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管辖。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可以确定专属管辖权归属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工程发包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可以参照该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三、行政法规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权的归属,还可以参考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例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可能会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做出一定的规定,作为司法判断的依据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依据是多方面的,包括合同约定、法律规定、行政法规等。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律师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适用的专属管辖依据,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专属管辖权的适用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有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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