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调解是一种重要的诉讼方式,它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结束诉讼。那么,在民事诉讼二审阶段,是否可以通过调解来结案呢?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在一审、二审阶段均可以进行关于二审阶段的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组织适当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这一规定明确了在二审阶段可以组织调解。
2、由此可见,民事诉讼二审阶段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而且如果当事人在二审阶段通过调解达成了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这意味着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3、那么,在实际操作中,为什么二审阶段可以进行调解呢?一方面,二审阶段作为对一审判决的复审,可能会出现一审判决有误的情况,通过调解可以达成当事人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从而结束诉讼,避免进一步的司法争议另一方面,二审法院对案件有更准确、深入的了解,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从而达成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调解仍然需要当事人自愿参与,法院只是提供协助和指导,并且调解的结果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确认。如果调解协议内容合法合理并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将产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二审阶段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调解可以有效地解决诉讼纠纷,达成和解协议,从而结束诉讼,减轻法院负担,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和损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当事人和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调解的重要性,积极参与调解,寻求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