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通常会协商处理共有财产,其中房产是一个常见而重要的资产。有些夫妻会选择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归纳入小孩名下,但不过户。这种情况下,虽然父母双方达成了协议,但房产实际所有权并未发生变更。那么这种做法是否有效呢?接下来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解析。

1、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房产所有权的转移,需通过具体的合法程序,即产权过户登记夫妻双方约定将房产归入小孩名下,但未进行过户登记,仅仅在协议书中做了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产权登记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只有通过合法程序转移房产所有权才会被保护法律。
2、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归入小孩名下,但不过户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问题例如,房产仍然登记在离婚双方名下时,如果其中一方未来再婚,房产可能受到新婚配偶的影响或争议;或者另一方在房产名下还有贷款,可能会导致小孩的权益受损。双方约定过户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亲戚朋友或社会舆论的质疑,造成不必要的纷争和困扰。
对于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给小孩但不过户的情况,建议双方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保障各方权益及房产的安全。


离婚协议中房产给小孩不过户这种做法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仍然存在一定风险和问题。因此,对于涉及房产的离婚协议,建议双方遵循法律程序,进行清晰合理的财产划分,确保权益无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及时寻求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问题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