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房子给子女但是没过户,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是非常复杂和敏感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遗产继承、房产转移、亲属权益等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情况。

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转移给子女作为赠与或继承的方式进行处理是被法律认可和允许的但是若房产未过户到子女名下,且一方在协议约定后去世,情况就会变得复杂起来。
2、离婚协议是允许夫妻双方自行约定财产分割方式的
但是在一方死亡后,涉及到的财产继承问题将会受到继承法的规定和限制。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当一方去世后,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转移给子女的约定并非是一方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因此需要注意是否符合继承法的规定。
3、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遗产包括了未过户的房产,子女作为继承人可能会在继承过程中与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发生冲突此时,需要进行法律分析和解决,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可以选择接受遗产继承,但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权,这取决于各继承人的意愿以及法律规定。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建议涉及方尽早联系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律师将根据具体的情况,对离婚协议、房产权益、继承等方面进行专业分析,为当事人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协助进行继承手续的办理。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给子女但未过户的情况下,一方去世后会牵涉到继承法的规定和约定的复杂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及时求助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