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是否仍然属于共同财产是一个涉及法律和实际情况的复杂问题。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我会就此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

1、根据中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以及双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房产等在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但具体分割的方式和比例需根据双方的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
2、如果房产在离婚后长期未过户,却是婚姻期间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房产仍然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即使在分割财产的过程中,房产未过户也并不改变其共同财产的性质。如果房产长期未过户导致实际占有权的任何一方在物权上的权利受到侵害,可依法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在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双方一致同意不过户的责任等问题,那么双方应按照协议或判决执行,即使房产长期未过户也不会改变其性质。因此,在处理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的问题时,最好是通过司法渠道或律师的帮助,明确法律关系,保护自身权益。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房产长期未过户仍然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双方应当依法处理,切忌一意孤行,避免因此导致更多的纠纷和损失。如有具体情况需要咨询或解决,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