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但是没有过户的情况,在房子内的物品归属问题是一个常见且复杂的问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等因素。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个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建议。

首先要明确的是,房产所有权和物品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的。如果法院裁定将房产判给女方,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法律上女方仍然是房屋的所有者,男方不能擅自处置此房产或者将其租赁、出售等。
至于房子内的物品归属,通常情况下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婚内共同财产原则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家具、电器等物品,一般视为婚内共同财产。在离婚后,这些物品通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双方应该协商一致或者依法由法院作出判决。
2. 个人财产原则
夫妻双方在婚前就有的个人财产,例如某一方婚前已经拥有的家具、收藏品等,离婚后仍然属于该个人所有,对于这部分财产,一般不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限制。
在实际操作中,处理房子内物品归属问题可以遵循以下几点建议:
1. 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就房子内物品归属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时应该考虑到双方的权益需求,合理分配各类物品。
2. 律师协助
如果双方无法就物品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律师协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达成协议或者代理诉讼。
3. 司法介入
如果协商和律师协助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但未过户的情况下,女方在法律上仍然是房产的所有者,而房子内的物品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双方都应该理性对待物品归属问题,避免因此引发更大的争执和纠纷。若需要进一步咨询或法律协助,建议及时求助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