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往往是一项重要的争议焦点。当法院判决将房产划归一方所有时,通常需要进行过户手续。是否可以不配合这种情况并非一成不变,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1、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应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生效后进行如果法院判决将房产划归女方所有,男方通常需要配合过户手续,将房产名下所有权转移给女方。拒绝配合过户手续可能会被视为违反法院判决,对男方有不利后果。
2、如果男方有正当理由拒绝过户,例如房产涉及其他权益人共有或存在其他纠纷,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并在法院的指导下解决问题在处理房产过户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裁决,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3、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过户手续,例如因为女方欠费未支付税费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补齐相关手续或解决问题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有权拒绝配合过户,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房产过户是离婚案件中重要的程序之一,一般情况下男方应该配合过户手续。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存在纠纷或其他合法理由,男方有权拒绝过户并向法院寻求协助解决问题。在离婚案件中,积极合作,遵守法律规定,是保障双方权益并顺利解决纠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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