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相关法律程序,法院起诉离婚后,被告方通常会在数日或几周内收到传票。传票是法院向被告方发送的正式文件,要求被告方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出庭应诉。传票通常会通过邮寄、快递或法院法警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方。

一旦被告方收到传票,他们有义务按照传票上所指明的日期和地点出庭,否则可能被视为违反法庭命令,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如果一方不出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继续进行诉讼,并可能作出判决。
当一方不出庭时,法院往往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下一步的行动。法院可以选择继续审理案件,对缺席方进行默认判决,或者可能会给予一方更多时间准备和出庭。如果对方未能出庭,法院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诉讼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一方不出席庭审的情况,可作如下阐述
在离婚案件中,当一方不出席庭审时,这会对案件的进展以及权益保护造成影响。对于出庭方缺乏对方的参与和意见可能会导致案件的审理变得更加困难。法庭或许无法全面了解双方的意见和要求,从而可能导致判决结果偏离实际情况。
对于未能出庭方他们可能会错失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无法为自己辩护或提出相关的申诉。在离婚案件中,对方的不出席可能会导致对自己权益的损害,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望权等方面。
对于一方不出席庭审的原因,有可能是因为个人原因而无法出席,或者可能在法律程序上存在不同的看法。无论原因如何,建议对方尽量与律师沟通,以便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可能性。律师可以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以确保被告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不出席庭审可能会对案件的进展和双方权益造成影响。因此,建议被告方根据法庭传票要求,尽量出席庭审,并与律师保持良好的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