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给孩子买的房产是否算作另一方的共有财产,是一个在离婚案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事实上,对于这类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裁决来确定。

1、我们需要明确离婚后一方给孩子买的房产是以什么性质进行购买的
如果这是作为赠与或者赠与给孩子的礼物,那么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81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即刻属于受赠人的财产。这意味着,这种房产属于孩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共有财产。
2、在八通律师事务所处理的离婚案件中,如果购买房产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那么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应当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加以分割。由于这种房产是为了孩子而购买的,法院一般会考虑到房产对孩子的福利,并倾向于认为这种房产不应当算作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在判决离婚案件时,法院可能不会将这部分房产纳入到财产分割的范畴。
还需要考虑购买房产的时机。如果离婚已经正式生效,那么购买房产的时间是在夫妻关系终止后,因此,这种房产不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购买房产的时间是在离婚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考虑将这一部分房产纳入财产分割,因为这被认为是在离婚案件中对财产进行转移的一种行为。


离婚后一方给孩子买的房产是否算作另一方的共有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这是作为赠与或者赠与给孩子的礼物,那么这种房产属于孩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共有财产。如果购买房产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可能会考虑到孩子的利益,而不将这部分房产纳入财产分割的范畴。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这类房产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由法院进行裁决。